正在热映的国内首部反传销电影《草木人间》,揭开了一幕幕残忍的传销画面:人性的扭曲、金钱的诱惑、受害者的无助……传销到底是什么?传销和直销有什么本质区别?这些问题再次引发社会关注。据《法治日报》报道,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教授、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会直销研究专业委员会委员孙选中透露,《直销管理条例》修订正在加紧推进中,厘清直销与传销的界限,是此次修订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之一。
说起传销,即便对此了解不多的人,大约也会立刻想到一个名词——“拉人头”。的确,“拉人头”正是传销的本质特征之一。直销和传销的本质区别之一,就在于直销是“卖产品”——进行产品分享和销售,而传销是“拉人头”——被发展的人员须交纳一定费用或者购买一定数量的商品,才能获得加入的资格。具体而言,直销是要卖产品,有实物交易,整个过程是产品的流动;传销是以卖产品为名,实际是为了集资,整个过程是“人头”和资金的流动。
直销是“卖产品”,是合法的经营活动,直销从业人员的销售业绩,来自于真实的产品销售,以产品销售业绩为依据计酬。传销是“拉人头”,是非法的诈骗活动,传销组织的人员收入,主要来自所拉“人头”的入门费,一旦拉不来“人头”,崩盘就是必然的结局。概言之,直销销售产品并提供与产品相关的服务,传销以诈骗为出发点和目的地,两者完全不是一回事。
去年12月,第十九届直销产业发展论坛发布的《2023中国直销行业社会贡献报告》显示,据不完全统计,2023年中国直销行业各企业为社会提供就业岗位超过1500万个,恢复激活就业人员超过500万人,新增就业岗位超过300万个,吸纳了大量的城镇新增就业人员、失业再就业人员以及就业困难人员。直销虽然不是像传销那样以“拉人头”为目的,但如果把吸纳就业人员比喻为另一种“拉人头”,那么直销在这种“拉人头”方面发挥的作用,其实是值得充分肯定的。
把直销吸纳就业人员比喻为另一种“拉人头”,有利于把两种截然不同的“拉人头”进行对比,并从另一个角度看清两者的本质区别:传销实施诈骗的前提之一是“拉人头”,一旦拉不来“人头”就要崩盘;直销吸纳就业人员则不靠“拉人头”,或者说“拉人头”不是直销的前提,而是阶段性结果,即通过规范经营和模式创新追求高质量发展,从而拉来更多的“人头”,助力实现扩大就业的目标。
传销实施诈骗主要靠“拉人头”,直销助力扩大就业不是靠“拉人头”,把这个逻辑关系和事实真相说清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方面,有利于澄清社会上对直销和传销的模糊认识,进而破除一些人对直销从业人员的误解与偏见,也有利于支持相关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加入直销行业,积极主动实现就业和再就业。另一方面,有利于相关职能部门准确把握直销与传销的本质区别,以传销“拉人头”之弊反衬直销“拉人头”(扩大就业)之利,在修订《直销管理条例》时兼顾保护创新发展与完善治理规则,使回归直销机制和简化直销监管相协同,使发挥直销优势与控制经营风险并举,以创新优化的监管支持直销业规范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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