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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制大厂,能做好业务合规吗?

(原标题:复制大厂,能做好业务合规吗?)

诚然,大厂在法务方面的投资大,协议质量高,对于初创企业出于省钱目的直接复制大厂合同似乎是一种省钱省力的好办法。

然而,在一线处理案件时,我们发现中小型互联网企业和连续创业者有“小家子气”的毛病:盲目照抄大厂的隐私协议和用户注册协议,也许会给你带来更大法律风险。这种削足适履的做法,风险敞口大,不可取。特撰写文章,予以提示。

一、大厂的牌照资源,可挡住诸多法律风险

中小创业者,起个工商执照就开始办公,多数秉承上世纪80年代“先跑起来”策略,但大厂是吃过亏的,基本上都会进行公司层面的组织架构分配,还会由不同公司持牌不同的金融或文化类牌照等,这样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大厂便能免去许多法律风险。也许有的稍微谨慎的创业者会提前去了解大厂有没有相关牌照,在发现没有之后便也放了心,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大厂而言,他们一般会将这些牌照分布在不同的SPV公司或关联企业,而自己本身并不持有相关牌照,外人不一定知悉内情。创业企业在抄走用户注册协议后,不知道对方的“最少必要原则”为何会如此体现,创业企业可能没有开展相关业务而声称收集某些数据(复制黏贴的悲剧),而被监管机关惩处。

此外,小公司还可能会盲目抄大厂的整套合同范本。鉴于小公司初期资金和经验不足,抄大厂合同无疑是比较划算的方法。一方面,大厂的合同通常比较完备,条款完整,逻辑严密,不容易出现问题。但另一方面,这种做法很容易踩的线是:有些灰色的领域,大厂已经备案或持牌了,而你却还在“裸奔”。大厂的电商平台,似乎与金融放贷结合比较紧密,那是因为其本身就有网络小贷牌照或第三方支付牌照“加持”,甚至不少大厂有直销银行,自然其经营范围和微创新尺度比较大,做出相应行为并不违法。而一旦小公司盲目照抄大厂的合同,没有仔细研究里面隐含的前提条件,那么很有可能就是在违法犯罪的边缘试探,一着不慎满盘皆输。

因此,在真正了解一个公司之前,原则上讲,除了内部高管及其律师了解公司真正的牌照资源外,其他人是不了解为何企业如此布局,人家在下多大一盘棋。切勿东施效颦。

二、大厂的社会责任较重,其网站或用户协议中有“自谦条款”

鉴于大厂对于客户的把控力度比较大,其在合同中往往不会过分体现其“霸王”地位,甚至有些时候故意比其他企业的合同显得更公平更nice。其目的是为了在法庭审判或公众形象中,保持一个“并未店大欺客”的态度,从而获得更多资源和好处。然而,其自谦的那部分内容如果被小公司抄走,可能会面临灭顶之灾。

以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为例,大厂或持牌机构,对于逾期后将信息送往贷后公司的时间可能会长达半个月,因为他们有实力,有资金,顶得住;而助贷机构或小贷公司的资金实力略差,其逾期后催收的压力较大,信息传送时间往往比较急,因此它们对于逾期后将信息送往贷后公司的时间理论上应当是比较短的,合同上也应当如此调整。但如果它们照抄大厂的合同,忽视与大厂之间的差距,那么要么使得公司负担极大资金压力,要么未等合同上约定的催收条件成就,就开始发送信息,从而可能侵犯公民个人信息。

同时,一些大厂有公益类承诺,如果中小企业复制黏贴过来,可能会受制于已经对外公开做出的公益承诺,而降低公司利润等,为自身运营带来不利影响。

对于上述两类条款,还请中小企业在创造自己的合同样本时谨慎考虑,结合自身企业实际情况确定,切勿随意添加。

三、大厂的地缘优势和大厂效应,不是初创企业能够比拟的

有读者也在抱怨“选择性执法”问题,现实世界没有绝对的“一碗水端平”。大厂的纳税和吸纳就业,远高于初创企业,对于监管部门而言更具有存在价值。因此,在出现类似法律瑕疵时,也许大厂是罚款了事;初创企业就要关门歇业,甚至有更大法律风险。

前几年,“一元夺某”项目的火爆,带动不少创业者想要投入这个赛道。但最终因为法律风险过大,大厂被叫停,而初创企业退出更难。这个话题,飒姐就不赘述了,请自行体会。

四、盲目迷信大厂法务和律师团队,是一种盲从

有一家公司要与用户民事诉讼,拿来一份合同让我们看,结果发现关键词汇出现了错别字,导致条款歧义,好好的案子面临败诉风险。

最近,大厂的日子不好过,员工积极性一般,我们外审合同时明显发现错别字增多、法律适用出错。因此,大厂的合同并非是完美无缺。中小企业或初创企业,即便是要借用,也还是应该有自己独立的判断。当然,最好能聘用内部法务专员从事合同起草和初审工作,然后配合外部律师修订和复核,才能循序渐进,找到适合自己的业务合同与合作协议。投机取巧或者刻舟求剑,都是不智慧的行为。

写在最后

中小企业在创业之初人力、资金不足是很常见的事情,因此试图通过借鉴甚至照抄大厂的合同范本省钱也无可厚非。但企业要发展壮大,更多的还是要靠自己,只有拥有自己的内部法务或外部律师团队,实事求是,从企业自身出发,才能在这个风险社会中走得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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