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家数据局局长刘烈宏:必须加快建设数据基础设施,解决数据持有者“不愿流通”“不敢流通”问题)
1月7日,在第二十五届北大光华新年论坛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国家数据局党组书记、局长刘烈宏指出,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需关注顶层设计与实践探索相结合、数据基础设施、分配机制兼顾效率与公平、适应数据特点的安全治理模式等四方面的问题。
国家数据局1月4日消息显示,国家数据局等17部门近日联合印发《“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旨在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乘数效应,赋能经济社会发展。
“与2015年‘互联网+’行动相比,‘数据要素×’实现了从连接到协同、使用到复用、叠加到融合的转变。”刘烈宏表示,将数据作为生产要素,是我国首次提出的重大理论创新。国家数据局正在推进的重点工作之一,就是充分发挥数据的基础资源作用和创新引擎作用,不断做强做优做大我国数字经济。
他表示,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是价值创造的重要源泉;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是释放数据价值的关键动力;当前,为促进数据要素流通,还需要在制度建设、流通利用方式、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等方面深化研究。
其中,从流通利用方式看,需要建立数据基础设施。
刘烈宏指出,传统交易市场往往通过物品的排他性占有,来控制其流向和使用方式。而明文数据的复制成本趋近于零,一旦交易,卖方不仅失去了对该数据的控制,还要承担安全风险,这导致数据持有者“不愿流通”也“不敢流通”。
刘烈宏认为,推进数据流通,必须加快建设数据基础设施,建立可信流通体系,利用多方安全计算、区块链等技术,使供给方能够有效管控数据使用目的、方式、流向,实现数据流通“可用不可见”“可控可计量”,保障数据安全,防范泄露风险,实现数据可管可控。
在收益分配方面,刘烈宏认为,由于数据具有报酬递增的特点,需要探索兼顾效率和公平的分配机制。一方面,要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通过供给和需求决定市场价格,通过交易价格评价贡献、分配报酬,提高收益分配效率。另一方面,也要发挥政府引导调节作用,避免造成强者愈强、弱者愈弱的局面,缩小收入差距。
“真正做到兼顾效率和公平,不仅要在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等各项政策中予以通盘考虑,也需要建立激励相容机制。这些问题都需要各方共同努力、深入研究,贡献智慧。”刘烈宏称。
此外,当前数据安全治理同样是各方高度关注的问题。刘烈宏指出,数据大规模流通的过程,也是多源多方数据融合的过程,一旦被泄露或滥用,可能带来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等数据泄露问题,影响隐私保护、产业发展,甚至可能对国家安全带来挑战。数字经济具有的跨界融合特点,还对传统分业监管、属地监管模式提出挑战。因此,如何以合适的安全成本,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实现高质量开发利用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如何提升监管效能,构建兼顾活力与秩序的数字治理体系,需要各方共同探索。
校对:彭其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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