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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预计2035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在72%左右,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4万元

(原标题:报告:预计2035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在72%左右,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4万元)

7月30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院城乡发展一体化智库在北京联合举行了《中国农村发展报告(2021)》(下称:报告)发布会暨面向2035年的农业农村现代化学术研讨会。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在发布会现场了解到,历年的《中国农村发展报告》均对中国农村综合发展状况进行量化评价。2021年中国农村发展指数测评延续了前几轮测评的评价方法,构建了包括经济发展、社会发展、生活水平、生态环境和城乡融合5个维度24个指标的中国农村发展指数。

基于中国农村发展指数,报告对2011-2019年期间全国、区域(四大地区)和省级层面的农村发展水平进行了测算与地区间的比较研究,并重点分析了2019年与2018年相比的突出变化。

根据测评结果,第一,农村发展水平在全国、区域和省级三个层面继续稳步提高,其主要贡献来自生活水平的提升,即农村居民生活消费水平的提升和农村生活设施条件的改善;第二,不同区域之间农村发展水平存在一定差距,东部地区明显领先,西部与东北地区的差距有扩大趋势;第三,不同省份之间农村发展水平的差距没有明显改善,社会发展维度在各省份间的差距最大且有扩大趋势;第四,维度间发展水平普遍趋于更加均衡,均衡程度最高的地区主要分布在东部和中部地区,东北地区维度间发展失衡程度最高但改善最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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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发展是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基础,保障粮食安全则是乡村产业发展的基础性要求。

报告认为,当前我国农村产业现代化建设进程明显滞后,农村人力资本不足、小农户为主体、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滞后、先进科学技术和装备难以本土化、粗放型的生产方式等仍制约着农村产业现代化进程。推动农村产业现代化,应强化乡村人才培育、推进村庄规划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促进先进科技装备与农村产业深度融合、发挥新型经营主体的示范带头作用。

如何保障粮食安全?报告认为,面向2035年的中国粮食安全战略的核心内涵是确保任何情况下粮食等食物供给的充足性和韧性。总体思路是:保障粮食和其他食物供给和价格基本稳定,满足居民食物消费升级需要,守住粮食安全底线,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健全粮食安全社会网;实现国内粮食生产能力由7亿吨水平向7.5亿吨水平转变,常态下中国粮食供给能力达到9亿吨水平。主要举措包括:统筹国内国际粮食安全治理,保护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发挥耕地基础性作用,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加强完善粮食市场调控。

种业现代化也是重点议题,对于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促进农业长期稳定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针对种业发展,报告认为中国农作物种业现代化必须坚持走创新驱动、市场主导的发展道路。应加强不同育种机构的分工和合作,提高行业准入标准、放宽品种审定权限,加大重点领域和繁育基地建设,完善种业支持政策。

2035年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70%以上

根据报告预测,到2035年中国将基本实现以“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为特征的农业农村现代化。2035年,中国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将达到70%以上,农食相关行业与农林牧渔业的增加值比值超过2,化肥施用强度下降到225千克/公顷左右,农业生产基础进一步夯实;村庄常住人口规模超过1500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在72%左右,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更加完善;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4万元(2019年价格),城乡居民收入倍差缩小至1.8,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更强。

需要指出的是,到2035年,我国的小农户生产仍将维持在较大的规模。为此,应着力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为小农户提供有针对性性的社会化服务。

集体经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表现形式。农村集体经济的现代化是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破解“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报告认为,随着经济社会的迅猛发展,国家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关系已经发生了转变。应把握历史契机,有计划、分步骤地重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结构和治理结构,稳步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的现代化转型。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乡村建设行动的重要目标是实现宜居宜业。报告构建了包含4个维度、31项指标的乡村宜居宜业水平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对全国及各省、市、自治区乡村宜居宜业水平的评价结果表明:(1)2010-2018年间中国乡村宜居宜业水平逐步提高,但居住的舒适性、生活的便利性、乡村产业体系与发展活力、收入水平与就业环境四个维度出现明显分异变化;(2)各省、市、自治区乡村宜居宜业水平差异较大,东部地区普遍较高,西部和东北地区较低;(3)促进乡村宜居宜业主要面临人居环境整治监管机制不完善、社会事业发展缓慢,产业发展内生动力不足,吸纳就业能力不强等问题。应因地制宜发挥乡村特色,实施差异化分区分类政策,坚持以人为本,采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促进乡村宜居宜业。

建立农民收入持续增长机制

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目的是促进农民全面发展,满足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农民现代化是农民全面发展的重要标志。

报告指出,农民现代化应该具备经济、社会、文化、政治层面充分且均衡发展的特征。现阶段,推进我国农民现代化既有制度与乡村建设层面的外部阻碍,又有来自农民自身的内部阻碍。推进我国农民现代化应以破除城乡二元结构体制为着眼点,以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均等化为抓手,着重从破除体制机制瓶颈、推进村庄自我建设与引导农民观念行为改善三个方面着手。

进一步讲,农民收入水平是农民生活改善的基础,为了实现2035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这一目标,需要建立农村居民收入的持续增长机制。

报告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农村居民收入的持续增长和收入结构的优化反映出新时代农民福祉不断提高的良好态势。但是面对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挑战,农村居民收入增幅逐步放缓,城乡收入差距以及农村内部收入差距依然显著。要以促进转移就业、创新生产经营、深化制度改革和强化政策支撑为重点,建立农村居民多渠道稳定增收的长效韧性机制,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确保亿万农民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

激活农村消费市场、释放农村消费潜力是扩大内需、畅通国内经济大循环和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也是改善农民生活的要求。对此,报告认为,有必要通过保障农民持续稳定增收、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引导农村消费结构升级以及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来促进农村消费。

(作者:刘美琳 编辑:杜弘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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