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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环境周报(第1期)丨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25项重点任务公布,沪深穗京等25个城市营商环境便利度高

(原标题:营商环境周报(第1期)丨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25项重点任务公布,沪深穗京等25个城市营商环境便利度高)

时政要闻

一、中共中央、国务院:持续优化中部地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7月22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发布,文件指出要持续优化中部地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意见》提出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次办好”、企业开办“全程网办”,以及高频事项“跨省通办”。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加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力度。着重改善中小微企业发展生态,放宽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经营场所限制,便利各类创业者注册经营、及时享受扶持政策,支持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对标国际一流水平,建设与国际通行规则接轨的市场体系。

二、国常会:继续推进跨境贸易便利化改革

7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针对下一步特别是下半年国际形势和环境变化,在做好口岸疫情防控的同时,统筹推进通关便利化,保持外贸进出口稳定增长。

一是进一步提高通关效率。扩大出口货物“抵港直装”和进口货物“船边直提”试点。提升出口退税便利度,今年底前将办理退税平均时间压缩至7个工作日以内。支持海外仓建设,完善跨境电商出口退货政策。做好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中贸易便利化措施的衔接。二是进一步降低进出口环节费用。落实口岸收费清单公示制度,清单之外不得收费。降低沿海港口引航费标准。三是进一步加强口岸综合服务。提升航空口岸分拨时效。对水运转铁路运输货物,探索实行“车船直取”模式。提高国际物流供给能力。

官方数据显示,通过持续推进跨境贸易便利化改革,全国进口、出口整体通关时间分别比2017年压缩60%、80%以上。

三、国务院办公厅:深化“放管服”改革,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7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对外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提出了25项重点任务,70余项具体举措。

《分工方案》提出从市场主体的需求出发,加强各项基础设施供给与基本民生保障,突出强调重视企业合理诉求,加强帮扶支持与大政策宣介力度,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努力使“人找政策”变为“政策找人”。

在打造市场化营商环境方面,进一步便利市场主体准入,并在今年年底前修订出台《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1年版)》,同时拓展简易注销登记适用范围,明确提出将公示时间由45天压减为20天。进一步降低创新创业门槛,注重运用税收优惠等普惠性政策激励企业研发创新,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

在市场秩序方面,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进行规范治理,清理纠正地方保护、行业垄断、市场分割等不公平做法,并围绕医药、公用事业、建材、教育培训等重点民生领域开展反垄断执法。在2021年底前实现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和结算、社保卡申领、户口迁移等74项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推动电子证照扩大应用和全国互通互认。着力破解异地就医报销难、车检难、公证难等问题。

在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做好营商环境方面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工作,当前阶段重点抓好行政审批、行政收费、政务服务、数据安全共享等领域法规建设。严格执行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着力解决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等问题。健全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等长效机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从源头上清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在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方面,清理规范口岸收费,深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复制推广“一站式阳光价格”服务模式,推广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模式。

为进一步推动改革成果落地见效,《分工方案》鼓励支持地方结合实际开展差异化探索,打造更多营商环境“单项冠军”,并加快设立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规范营商环境评价,防止增加地方和市场主体负担。

四、国家发改委:2020年中国营商环境评价情况公布

根据国务院部署,2020年9月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全国80个城市组织开展了中国营商环境评价,以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为导向,对参评城市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期间的营商环境进行了深入分析。

7月19日,国家发改委公布2020年中国营商环境评价情况。从评价结果看,上海市、深圳市、广州市、北京市、杭州市、苏州市、厦门市、南京市、济南市、成都市、青岛市、武汉市、西安市、衢州市、重庆市、东莞市、天津市、银川市、沈阳市、常州市、无锡市、珠海市、宁波市、济宁市、烟台市,这25个城市营商环境便利度高,市场主体获得感强;青岛市、郑州市、重庆市、长沙市、昆明市、长春市、济南市、西安市、成都市、呼和浩特市、合肥市、大连市、南宁市、沈阳市,这14个城市营商环境改善幅度最大,提升超过10个百分位。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梳理发现,25个营商环境便利度高的城市中,四个一线城市均在列,多数位于东部发达省份,多为直辖市或省会城市,但其中不乏有部分经济总量并不突出的地级市的身影;14个营商环境改善幅度最大的城市中,大部分位于中西部省份,显示出中西部城市改善营商环境较强的紧迫意识。

国家发改委指出,从评价情况看,全国范围内营商环境整体改善、参评城市间差距明显缩小,营商环境评价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引领和督促作用初步显现。

地方行动

一、深圳龙岗:发布29条措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7月20日,深圳市龙岗区发布《深圳市龙岗区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市场主体更好发展的若干措施》,围绕空间供给、政务体系、企业服务、要素保障、法治环境等5个方面推出29条具体措施,涉及24个部门,并最终形成“一套措施、一个方案、一张分工表”。

龙岗区将在全市首创随用随供“产业用地标准库”和高标准定制化产业用房,实现产业新出让用地实现“龙岗90”速度,将项目洽谈到供地时间从1-3年压缩到90个工作日内、速度为全市最快。

为优化规范便民的政务体系,龙岗区探索试点“虚拟大厅”办税服务,创新推出工程联合验收“龙岗模式”、排水环评“备案制”改革,城市更新、临时用地、小型低风险项目报建等审批“全市最快”。

此外,龙岗区还强化企业服务,推广重点项目“环保体检套餐”,为企业提供AEO实训和技贸信息服务,实施“智能制造标杆企业计划”和“中小企业上云计划”。

据了解,龙岗区将在全市首推企业用工需求和院校供给两张清单、率先实施余缺调剂制度,实施先进制造业企业住房专项分配计划,并在“十四五”期间将保障先进制造业5000套住房供给。

二、浙江杭州:发布99条举措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7月22日,杭州市财政局制定发布了《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举措》,共六章九十九条,并决定于8月22日起正式实施。

其中,优化政府采购流程33条,要求政府采购实行全流程电子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政府采购需求制定、预算编制、采购文件、信息公告、政策执行等各项环节优化和规范政府采购流程。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13条,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从高或加大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履约保证金减免、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和提高预付款比例等措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营造公平竞争环境18条,要求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内控机制、廉政和履职风险防控机制,落实“四公开”,杜绝歧视性、排他性或者违规实施入围等妨碍公平竞争事项。

强化信用体系建设15条,提出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实行承诺告知制,财政部门建立健全政府采购信用体系等多维度有效实现政府采购信用“价值化”。

完善争议处理机制8条,落实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在质疑处理中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责任义务、处理方式和岗位要求等。

深化监管创新服务12条,指出突出政府采购监管、服务和创新举措,明确政府采购应当实行绿色环保采购,鼓励和支持自主创新,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简化高校和科研院所采购管理,严格执行履约验收等政策。

三、重庆: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首次取消创业担保贷款户籍限制

7月23日,重庆市人社局会同重庆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印发了《关于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的通知》,

据了解,该《通知》对个人贷款申请对象范围进行了部分调整和扩大,全面取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对象为重庆市户籍的限制。换言之,对于在重庆市辖区内实施的创业项目,符合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按规定申请最高20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和300万元的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实现了非重庆籍在渝创业人员与本地人员同城待遇。据悉,这是该项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改革的最大突破。

此外,重庆市还进一步拓宽申请渠道、精简申报流程。据悉,重庆开发了创业担保贷款线上申报系统,可实现贷款审核、担保、放款、贴息全流程线上操作,申请材料相比之前减少72.7%。

《通知》还规定将财政贴息由“按年贴息”调整为“按季度贴息”,由经办银行按季度代借款对象提出贴息申请,申请人不需等待还款结束即可领取贴息,减轻资金压力。

典型案例

一、北京朝阳:全市首张“一市一照”营业执照发出

据悉,近日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管局发出了本市首张“一市一照”营业执照。据介绍,“一市一照”具体而言是指,北京市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可以申请在其营业执照上注明分支机构经营场所,无需再单独申请办理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此外,按照新政模式登记的企业,只需总公司提交一套材料即可完成负责人或经营范围的变更登记。

二、浦东新区:海关总署支持打造国际一流跨境贸易营商环境

7月22日,海关总署出台《关于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对外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实施意见》,提出将聚焦改革集成,助力浦东新区打造国际一流跨境贸易营商环境。

据悉,海关总署将加快以法治方式对改革成果和经验做法予以固化,同时,加快“互联网+海关”建设,推广不见面审批,支持开展进出口商品检验结果采信试点工作,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此外,海关总署还将加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和技术性贸易措施咨询服务,支持浦东实施“全球营运商计划”,推广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属地纳税人管理试点,大力推进上海跨境贸易大数据平台建设。

三、深圳罗湖:创新推出企业廉洁合规治理“一信一卡一承诺”

7月22日,深圳市罗湖区纪委监委举行企业廉洁合规治理座谈会,正式推出“一信一卡一承诺”。其中“一信”指代罗湖区纪委监委印发的《致辖区企业的一封信》,旨在时刻提醒企业廉洁自律、预防腐败;“一卡”指代《罗湖区廉勤监督服务卡》,该卡集企业投诉、监督、警示功能于一体,旨在强化涉企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监督查处力度;“一承诺”指代《廉洁合规经营承诺书》,旨在增强企业主体的底线思维、廉洁意识、诚信意识,推动企业廉洁合规治理。

据了解,接下来罗湖区将在现有廉洁从业联盟61家成员单位的基础上,积极推动构建“1+10”企业廉洁合规治理联盟。其中,“1”即成立一个全区性的企业廉洁合规治理联盟,计划将区领导挂点联系的300多家重点企业全部纳入;“10”即全区10个街道均成立一个联盟分支机构。

四、江苏南通:全国公共资源交易领域首个综合服务平台正式上线运行

7月22日,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易企服”综合服务平台正式上线运行。该平台为南通市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率先打造的面向各方交易主体的集成式综合服务数字化平台。

据了解,该综合服务平台是依托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综合运用大数据、云计算、AI分析等技术,打造的多功能一体化数字化交易综合服务平台,共提供“一号答”咨询服务、惠企金融服务、政策查询、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征集专栏、交易“好差评”系统、项目定制等六项服务。

五、福建厦门:全国首个企业破产公共事务"一站式"服务平台设立

7月24日,全国首个集约办理破产公共法律服务和破产公共事务的“一站式”服务平台—“厦门破产公共事务中心”正式设立。该中心项下的两大核心平台,分别为“厦门市公共法律服务破产事务分中心”和“民营企业援助中心”,亦揭牌上线。

据了解,该中心由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厦门市司法局、厦门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厦门市工商业联合会共同成立,通过整合相关部门、单位的资源优势,产生聚合效应,推进破产领域的诉源治理和社会矛盾多元解纷改革。平台前置司法引导和资本接洽,推广预重整制度的运用,将有效提高市场资源配置效率,提升破产领域公共法律服务和公共事务办理质效水平,打造市场化法治化一流营商环境。

六、辽宁省:全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据悉,近年来,辽宁省多部门联合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其中,辽宁省委政法委为全省政法机关制定“任务书”和“施工图”,并出台办案指引,明确了14类涉企高发刑事案件证据标准;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坚持“少捕慎诉”,清理涉民企“挂案”;辽宁省司法厅发布多个领域的“包容免罚”清单,让企业感受到“有温度的执法”。

今年5月,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惩戒严重失信行为规定,聚焦政务、司法领域严重失信问题。据了解,辽宁省连续3年开展政府失信行为专项整治,累计兑现政策资金超500亿元。近3年共处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7229件,修改、废止不利于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94件,解决民营企业涉法权益保护问题127件。

七、西安未央:“六变六强化”审批服务模式及重点企业“税务管家”服务制度

近期,西安市未央区聚焦企业群众办事难点堵点问题,深入实施“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围绕企业办事的痛点、难点,探索构建“六变六强化”(变“往返跑”为“一次办”,强化集成改革、变“闭卷考”为“开卷考”,强化聚焦审前辅导、变“简答题”为“填空题”,强化标准审批、变“多级审”为“分级审”,强化分级分层、变“一网通办”为“一网好办”,强化聚焦“互联网+”、变“加法”为“减法”,强化流程优化)审批服务模式,加速推动行政审批服务驶入“快车道”。

此外,未央区还实施了重点企业“税务管家”服务制度,遵循“便利化、智能化、个性化”的基本要求,坚持“服务超前、全程贴身、精准到位”的基本原则,聚焦重点企业、重点项目“企业登记开办、政策辅导落实、便捷办税服务、公平法治保障”等四个方面,推出新办纳税人套餐服务、税收优惠全面落实、优化涉税事项办理、快速响应纳税人诉求等11项服务内容,精确把握重点企业项目服务需求,精细开展个性化上门服务,精诚开展税企交流与互动,真正实现营商环境提升的双促共赢。

(如有建议需求请联系:zhouxx@21jingji.com)

(作者:赵子健,索寒蕾 编辑:周潇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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