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评论丨有序退煤需要协调处理好三个层次的问题)
施训鹏 杨木易 郑馨
在4月22日举行的 “领导人气候峰会”上的讲话中,习近平主席指出:中国将严控煤电项目,“十四五”时期严控煤炭消费增长、“十五五”时期逐步减少。
“十三五”期间,煤炭的相对消费量保持下降趋势,在能源消费总量中占比下降了7个百分点至2020年末的56.8%。尽管如此,为满足不断增长的能源需求,其绝对消费量仍持续增长。2020年全年能源消费总量同比增长2.2%,煤炭消费量也相比前一年增长了0.6%。此外,中国经济2020年下半年的强劲复苏,拉动了电力需求增长,中国也成为二十国集团中,2020年唯一煤电发电量显著增长的国家。
虽然“十四五”能源结构目标仍旧没有明确,但是,最近下发的国家能源局《2021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计划将2021年煤炭消费比重降到56%以下。今后,煤炭消费的绝对增长应该不会多见。
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是实现长期碳中和的重要阶段性目标。越早实现碳达峰,排放峰值越低,越有利于实现长期碳中和。在此背景下,改变中国能源结构中“一煤独大”的格局,逐步缩减煤炭消费规模,实现煤炭从主力能源到调节性能源的过渡,也就成了重中之重。
据清华大学气候变化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发布的《中国低碳发展战略与路径研究报告》,在1.5℃减排路径情景下,中国2050年一次能源消费量煤炭占比应下降到10%以下,而非化石能源占比则达到70%以上,取代煤炭成为主力能源。
此外,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的模型研究显示,在1.5℃减排路径情景下,中国煤电装机需要在2030年到2050年之间以每年平均23到28吉瓦的速度退役。
退煤的进程需要有序展开,从而避免对煤炭企业、能源系统和煤炭城市经济造成不必要的冲击。有序退煤至少需要处理好三个层次的问题。
一要确保能源系统的协调发展,保障能源安全。能源系统协同发展的关键是低碳绿色替代能源的协同发展。我们最近发表的对粤港澳大湾区退煤进度的研究发现,退煤速度受到天然气、风电、光伏等相关能源基础设施发展的制约。
尤其突出的是,风、光电具有天然的间歇性。作为煤炭的替代能源,不仅仅要总量足,还要保证在空间和时间上的稳定供应。山西电力市场的熔断,诠释了能源系统协调发展面临的挑战。因全省突发大风沙尘天气造成新能源的预测偏差极大,进而威胁电网安全和电力平衡,山西实时电力现货市场于15日实施了2小时的熔断措施。分析指出,在网可调节容量较少,是导致本次熔断事件发生的原因之一。
二要处理好煤炭和相关产业的协调发展,保护经济竞争力。煤炭的主要用户,除了发电,还有钢铁、建材、化工等。2020年,四大行业累计煤炭消费量分别为21.9亿吨、7.3亿吨、4.9亿吨和2.9亿吨。这些行业,也要面临着代煤的问题。目前,包括澳大利亚在内的不少国家,在大力推进氢气在钢铁和化工行业的运用,打造绿色钢铁和绿色化工。但是这些绿色产品,在缺乏全球协调行动的前提下,面临着传统产品的不公平竞争。能否以及什么时候在市场上站稳脚跟,还有待验证。
三要处理好退煤和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确保社会稳定。退煤的过程中,将不可避免地对煤炭企业、矿工和以煤为主的城市造成冲击。面对不断推进的退煤进程,煤炭企业、矿工和政府,都要早做准备,提前规划,妥善处理好冗余职工的就业安置,再就业和社会保障等。煤炭企业和矿城要早日做好转型规划、尽快行动。退煤不能对火电一关了之,也不能一味地上大压小。可以对火电进行灵活性改造,作为备用电源,确保电力供应安全。
由于不同地区在经济发展和低碳能源禀赋等方面的巨大差异,应推动区域间能源协调发展和互联互通,实现能源的综合高效利用。此外,还应在制度层面进行创新,打破地域限制,建立促进区域能源协调发展的制度框架和平台。如通过产能许可证交易制度,让产能流向优势企业和地区的同时,对退煤企业和地区进行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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