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电费”等话题引起广泛关注,甚至有网友称“上海电费涨价了。”
上海市发展改革委随后对此回应,网传消息不实。目前,国家和上海都未调整居民电价水平,上海市居民用户继续执行此前颁布实施的居民目录电价。
证券时报记者从上海发改委获悉,上海发改委近日发布通知,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但通知中明确提到,居民生活用电、农业生产用电分时电价政策不变,仍按原政策执行。
上海电费涨价了?
近日,有网友晒出自家12月电费账单,用电费用相对此前月份明显增加,甚至还有网友晒出了上千元的电费账单,并称“12月电费贵到离谱。”
事实真是如此吗?上海辟谣平台随后发布消息称,上海电费涨价系假消息。
据悉,在目前上海市居民生活用电电价表中,一户一表居民用户按照阶梯递增,其中第一档的未分时电价为每度0.617元,分时电价为峰时段每度0.617元,谷时段每度0.307元;第二档的未分时电价为每度0.667元,分时电价为峰时段每度0.677元,谷时段每度0.337元;第三档的未分时电价为每度0.917元,分时电价为峰时段每度0.977元,谷时段每度0.487元。
据上海辟谣平台了解,根据国家规定,居民电价等民生费用调整,都需要提前公示。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在2019年2月发布的《关于本市电价政策信息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明确,“制定和调整本市电力用户销售电价等有关电价政策信息,将至少提前一个电费账单周期(一般为一个月),通过市发展改革委网站对社会公布。”
谣言或与部分居民发现12月电费偏高有关。经上海辟谣平台分析,这与多个因素导致用电量增长有关:12月受疫情影响,居民居家时间延长,用电量增加;寒潮连续侵袭,居民家中空调制热耗电量大幅上升;居民电费阶梯式递增,部分居民今年上半年居家时间较长,导致12月份的用电量进入了第三阶梯,12月电费按第三阶梯的电费计算,所以有所增长。
上海市发改委也回应,网传消息不实。目前,国家和上海都未调整居民电价水平,上海市居民用户继续执行2012年颁布实施的居民目录电价。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也表示,经核查,网传截屏中的描述与实际严重不符。同时,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近期也没有收到政府部门关于居民电价调整的相关通知。
上海等多地调整分时电价政策
去年年底,上海、河南、江西、湖北等多地调整了分时电价政策,扩大了峰谷价差。
据上海发改委消息,为充分发挥分时电价信号作用,更好引导用户削峰填谷,促进新能源消纳,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经济运行,上海发改委发布通知,将一般工商业及其他两部制、大工业两部制电力用户夏季(7、8、9月)和冬季(1、12月)高峰时段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上浮80%,低谷时段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下浮60%,尖峰时段电价在高峰电价的基础上上浮25%。其他月份高峰时段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上浮60%,低谷时段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下浮50%。
一般工商业及其他单一制电力用户夏季(7、8、9月)和冬季(1、12月)高峰时段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0%,低谷时段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下浮45%。其他月份高峰时段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上浮17%,低谷时段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下浮45%。
值得一提的是,上海市发改委发布的通知中明确提到,居民生活用电、农业生产用电分时电价政策不变,仍按原政策执行。
实际上,国家发改委2021年曾发布通知,要求各地要根据当地电力系统用电负荷或净负荷特性变化,参考电力现货市场分时电价信号,适时调整目录分时电价时段划分、浮动比例。
据悉,在集中用电的高峰时段,电力供求紧张,为保障电力供应,在输配环节需要加强电网建设、保障输配电能力,在发电环节需要调动高成本发电机组顶峰发电,供电成本相对较高;反之,在用电较少的低谷时段,电力供求宽松,供电成本低的机组发电即可保障供应,供电成本相对较低。
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分时电价机制是基于电能时间价值设计的,是引导电力用户削峰填谷、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的一项重要机制安排。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特别是优化峰谷电价机制、出台尖峰电价机制,有利于充分发挥电价信号作用,引导用户错峰用电,尽可能少地启动有序用电,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降低经济社会运行成本。
同时,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特别是合理拉大峰谷电价价差,有利于引导用户在电力系统低谷时段多用电,并为抽水蓄能、新型储能发展创造更大空间,这对促进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加快发展、有效消纳,着眼中长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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