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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团被罚的内在逻辑

(原标题:美团被罚的内在逻辑)

美团因垄断被调查的靴子终于落地。

10月8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美团停止违法行为,全额退还独家合作保证金12.89亿元,并处以其2020年中国境内销售额1147.48亿元3%的罚款,计34.42亿元。

同时,市场监管总局向美团发出《行政指导书》,要求其围绕完善平台佣金收费机制和算法规则、维护平台内中小餐饮商家合法利益、加强外卖骑手合法权益保护等进行全面整改,并连续三年向市场监管总局提交自查合规报告,确保整改到位,实现规范创新健康持续发展。

一、美团被罚解读大打折扣

对于有关部门对于美团的处罚,已经有了很多的解读,但是,这些解读多半聚焦在美团被罚34.42亿元上面,并未真正将关注的焦点聚焦在《行政指导书》上。如果仅仅只是站在美团被罚34.42亿元,而忽略了《行政指导书》,那么,对于这一事件的解读,就大打折扣了。

众所周知,今年以来,有关部门加大了对平台经济良性发展的监管,以规范和促进平台经济的健康、有序运行。对于平台经济和广大的消费者而言,这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此举有助于让平台经济朝着更加有利于用户和行业的方向发展,校正平台经济野蛮生长期出现的诸多问题和弊端。

在这个过程当中,我们看到了国际通用的一些规则,比如,此次对美团处以34.42亿的罚款;比如,早前对阿里巴巴处以182.28亿的罚款。另外,谷歌、Facebook、微软等科技企业都曾经因为涉嫌垄断的行为受到过类似的处罚。所以,对涉嫌垄断的企业进行罚款,基本上是国际上通行的规则。

我们应当更多地注意到的是,和这个处罚一起发出的《行政指导书》。这个《行政指导书》,其实富有更加鲜明的中国特色。透过对于美团的《行政指导书》,我们可以看出,美团需要完善平台佣金收费机制和算法规则、维护平台内中小餐饮商家合法利益、加强外卖骑手合法权益保护等进行全面整改,连续三年向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提交自查合规的报告,确保整改到位。

透过市场监管总局对于美团的处罚决定,我们可以看出,国家对于平台经济的监管措施,正在逐步走向成熟与完善,找到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平台经济监管道路,最终,让对于互联网平台的监管不仅仅符合国际现行的规则,更加富有中国特色。

这才是有关美团涉嫌垄断的处罚决定公布之后,我们真正应该关注和思考的地方。

二、美团被罚的内在逻辑

好,我们回到美团涉嫌垄断被处罚的话题。

一直以来,几乎所有的“互联网+”模式都是以规模和效率为主导的发展模式。这种商业模式有一个特点,即借助资本的力量快速扩张,并且建立起规模优势,最终实现的是对于用户的疯狂收割。

这一点,在美团身上同样有比较直接的体现。

以美团所处的外卖行业为例,现在,美团在外卖市场占据的市场份额为66.7%,而排名第二的饿了么所占据的市场份额为27.5%。透过这一数据,我们可以非常直观地看出,美团在外卖市场是占据着绝对的优势的。

美团凭借着其在外卖市场的绝对优势地位,走向了较为经典的互联网模式。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消息,我们就可以看出一些端倪。

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消息是这么说的:经查,2018年以来,美团滥用在中国境内网络餐饮外卖平台服务市场的支配地位,以实施差别费率、拖延商家上线等方式,促使平台内商家与其签订独家合作协议,并通过收取独家合作保证金和数据、算法等技术手段,采取多种惩罚性措施,保障“二选一”行为实施,排除、限制了相关市场竞争,妨碍了市场资源要素自由流动,削弱平台创新动力和发展活力,损害平台内商家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构成《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禁止“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可见,美团的的确确是在利用自身所确立起来的市场优势地位,对用户进行伤害了。这种典型的“互联网+”模式,最终所导致的一个直接结果就是,用户成为了砧板上的鱼肉,互联巨头们可以对用户进行肆无忌惮地伤害。很显然,这样一种发展模式,非但是对用户的一种伤害,而且对于整个行业的发展都是百害而无一利的。因此,我们有必要对经典意义上的以规模和效率为优先的互联网模式进行反思、纠偏和调整。

三、美团被罚的深层次意义

互联网模式与生俱来的问题,最终导致了几乎所有的互联网平台都会走向垄断,而一旦走向垄断,市场运行便会失去活力。这是我们看到那么多的互联网玩家之所以会对资本和流量如此依赖的根本原因。

尽管这种模式对于互联网平台来讲是非常有利的,但是,对于用户和行业来讲,则是非常有害的。我们看到的逼迫商家进行“二选一”,外卖骑手困在系统里等诸多现象都是由此衍生而来的。

从本质上来看,正是以规模和效率为主导的互联网模式,才真正导致了这些乱象的出现。所以,透过美团被罚这件事,我们应当更多地去思考互联网模式本身存在的问题和弊端。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理解市场监管总局对于以美团、阿里巴巴为代表的互联网平台涉嫌垄断进行调查的根本原因。

正是因为如此,我并不认为,有关部门对于互联网平台进行监管是一件坏事,而是认为,对于他们来讲,是一件好事。

回顾互联网行业的发展历程,我们可以非常明显地看出,野蛮、粗放等字眼伴随其中。无论是从早期的千团大战,还是到后来的千车大战,几乎都是如此。在这个过程当中,互联网在深度影响和改变了人们传统的生活方式的同时,同样也养成了资本至上、流量主导的怪毛病。

这种怪现象的持续蔓延所导致的一个最为直接的结果,就是互联网平台并不去思考如何去创新模式,更不是去思考赋能行业,而是更多地将关注点聚焦在如何获得资本的关注,如何尽可能多地将流量牢牢掌控在自身的系统里,最终导致了流量被收割,用户被圈养。

于是,互联网的发展始终都浮于表面,陷入到了资本和流量循环往复的死循环。乍一看,这种发展模式对于互联网平台是非常有利的,他们可以借助自身的优势,进行躺赚,但是,如果互联网仅仅只是流于表面,而没有真正与行业深度融合,更没有对实体经济做支撑,那么,这样一种表面繁荣的发展模式,其实是有很大的风险的。

此番对互联网平台进行监管,恰恰可以对以往互联网平台的发展问题进行纠偏,真正让互联网平台的发展真正回归到一种良性、健康的发展轨道上,挤出以往发展过程当中的不良泡沫,从而开启平台经济发展的全新周期。可以说,无论是对于美团来讲,还是对于其他的互联网平台来讲,都是一种良性的促进。

当有关美团涉嫌垄断被调查的靴子落地,我们看到的是一场有关美团被罚的失焦的解读。有人仅仅只是将问题完全归结到美团身上,有人开始关注对美团处罚的数额,还有人干脆将其与阿里巴巴牵扯在了一起,而没有真正了解对于美团处罚的中国特色,以及国家对于规范平台经济发展的良苦用心。最终,让这场有关美团被罚的事件,仅仅局限在了美团本身。如果真是这样,那么,所有的解读都是没有意义的。

或许,这是“若赞美不自由,则批评无意义”最真实的一种体现吧!

本文系未央网专栏作者:孟永辉 发表,内容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网站观点,未经许可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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